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決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邁入新時代的環保產業也將開啟新征程。今年,生態文明建設將提速,“污染防治”仍是重點工作,藍天保衛戰會進行到底,環境治理工作向精細化、深入化發展。
環保稅開征、環保督察常態化、全面推行湖長制、實行“一證式”排污……在這個即將過去的1月份,多項利好政策持續加碼,給2018年的環保工作立下良好的開端。下面,中國環保在線將帶您一起回顧1月份的環保大事記。
1.環保稅開征
1月1日,我國第一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這標志著環保費改稅正式完成,同時意味著運行了38年的排污收費制度將退出歷史舞臺。
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保稅法規定,應稅大氣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各地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法定稅額幅度內決定。
2.水污染防治新規實施
1月1日,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作為我國水環境治理的根本大法,新規由原來的92條增加到103條,許多工作內容都是前所未有的。新規將水環境質量改善作為核心,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籌協調的四大原則,作出了55處重大修改,涉及河長制、飲用水保護、環保監測等內容。
3.湖長制全面啟動實施
1月4日,在“河長制”推出一年后,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湖長制。根據要求,各省市要將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湖泊納入全面推行湖長制工作范圍,到2018年年底前在湖泊全面建立湖長制,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全國各地將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湖長體系,實行網格化管理。
4.我為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建言獻策
1月5日至1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開設了“我為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建言獻策”專欄,旨在廣泛匯聚社會各界智慧,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減少塑料垃圾污染。
5.2017年度環境領域國家科學技術獎名單出爐
1月8日,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在人民大會堂開幕。2017年度環境領域全部的國家科學技術獎,一共有13項,包括3項國家自然科學獎、3項國家技術發明獎和7項國家科技進步獎,涉及水污染控制、廢氣處理、土壤修復、固廢處理、清潔生產等多個分領域。
6.3月底前46城要垃圾分類計劃
1月8日,住建部發布消息稱,3月底前,北京、天津、上海等46個重點城市要出臺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實施方案或行動計劃,明確年度工作目標,細化工作內容,量化工作任務。住建部表示,要從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加快配套分類運輸系統、加快建設分類處理設施4個方面入手,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建設。
7.莊國泰出任環保部副部長
1月10日,據人社部網站消息,莊國泰正式出任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8 .“2+26”城市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1月16日,環保部印發了《關于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2+26”城市)將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根據規定,對于國家排放標準中已規定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行業以及鍋爐,自3月1日起,新受理環評的建設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而對于國家排放標準中已規定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行業以及鍋爐,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
9.《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出臺
1月17日,環保部印發了《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標志著我國排污許可制度的第一個部門規章正式出臺。該辦法規定,排污證主要內容包括承諾書、基本信息、登記信息和許可事項,排污單位“持證”可排污量、濃度等由核發環保部門確定。
10.地方兩會聚焦生態環保
近期,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兩會陸續開幕,政府工作報告紛紛出爐。其中,在各地政府工作報告和主要領導人的表態中,生態文明、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堅戰、綠色發展等均受到重點關注。